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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娃

耽美

本地图书馆大宝喜欢看的书已经被她借得七七八八了。最近一段时间,我叫她在图书馆的网站上寻找她感兴趣的书,订阅之后可以从联网图书馆调货,从而选择面扩大了很多。

这两天我忽然心念一动,想看看她订了些什么书。在一众小孩子看的漫画书中,赫然有一本耽美漫画。我气血往上翻涌,又被我压了下来。冷静之后想了想,大宝毕竟才不到12岁,可能问题并没有我第一反应那么严重。

晚上我把大宝拉到电脑前,告诉她这本书需要取消,书的内容对她不好。她问:“是关于爱情的吗?那不借好了。”我没有跟她详说这是关于同性之间的爱情,只是说如今这个年纪,应以友情为重,爱情可以了解,但无需多看。我好奇的是她是怎么找到这本书的,大宝说,她在搜索漫画书的时候网页上推荐的,顺手就借了。看来她也并不了解这本书具体讲了个啥。

一场血雨腥风就这样消弭于无形。我自认为是个开明的家长,对于小孩的成长并无过多限制。相当一部分家长希望小孩在求学阶段最好什么都不懂,工作之后则马上结婚生子。和异性如何交往,怎么谈恋爱,这些似乎是不需要学习的。这种想法违背了成长规律,是典型的一厢情愿。小孩子接触一些美好的爱情并不是坏事,我和宝宝还经常在娃们面前卿卿我我呢。最近和两个娃一起看动画片《沧元图》,其中就有男主角孟川和女主角七月接吻的镜头。两个人面对妖怪,同生死共患难,大战之后亲个嘴自然也是情之所至水到渠成,这就是美好而积极向上的爱情。

但是耽美就不在此列了。美国搞政治正确,LGBTQ不能反驳,还有各种出版物。中国稍好一点,同性恋虽未受打压,但正式出版物这一块还是管得严,耽美漫画无从出版,自然也落不到孩子眼中。小众的东西有人喜欢是可以理解的,但大多数人不喜欢也是值得尊重的,最好的方式是不宣传不鼓励,大家井水不犯河水,然而图书馆的网页推荐耽美漫画就是一种冒犯。

在当今乱世之中,作为平民百姓被冒犯了也不能怎么样。唯一能做的,就是多留个心眼,保护小孩的成长。同性恋的现象,不能说错,毕竟一部分是由基因决定的。这事儿就像难民一样,难民值得同情,但不能进你家;同性恋值得尊重,但不能进我家。

瞧我这互文用的。

爬树

今天傍晚我和宝宝带着娃们去公园玩。两个娃在草地上踢球,我和宝宝则在周围散散步。我们走了一圈之后看到娃们在踢球,走了两圈之后看到娃们还在踢球,走了三圈之后发现娃们没有踢球了,足球也不见了,一堆大大小小的孩子围在一颗树下。

我和宝宝走过去一看,有一个黑色的足球卡在了树枝上。原来一些大孩子踢足球时,以两棵树当球门,结果射门的时候球高了,直接飞上了树。他们见大宝和二宝也在旁边踢足球,便找他们借了球,想用这个球把树上的球撞下来。我们走到树下时,大孩子们正在努力砸球,但树上的球卡的位置非常刁钻,砸了半天也无果。不幸的是,扔了几次之后,大宝和二宝的足球也卡在了树枝上。一伙人顿时傻眼。

此时有个女孩试图爬树,然而这棵树虽然枝繁叶茂,树干却并不粗壮,脚踩在树干上使得整棵树摇摇晃晃,无从借力,女孩试了两次均以失败告终。有人找到一根树枝,想直接把足球捅下来,不过树枝太短,却也够不着。

我考虑着爬树对我来说并不难,小时候为了摘得桑葚,我经常爬树。不过眼前的困难是这颗树比较细,可能承受不了我的重量,最好的办法是找个身体轻的小孩爬上去。我转头问大宝,要不要试试爬树。大宝从小到大应该没有爬过树,我以为她会犹豫,不料她直接说:“我爬。”

我绕着树看了看,给她指出几个容易落脚的枝杈,随后便把她送上树干。在她腿缠上树干,手抓稳上方的树枝后,我一托屁股,给她送了上去。大宝辗转腾挪,终于在树杈上站稳了身,接着便伸出小手,把皮球扒拉下来。

由于树上的小枝杈特别多,也特别密,我叮嘱大宝动作要慢点,以免刮伤,不过大宝很是兴奋,自然也就顾不得动作缓慢了。下来之后检查,手臂和腿上都有一些擦伤,但并不严重。大孩子们跑过来说了谢谢,继续踢球。

我问大宝有什么感受,大宝说在树上的时候有点紧张,怕掉下来。我安慰道,爸爸在树下保护你,不用怕。

回家的路上,大宝显得非常自豪。原因可能有二:1. 她帮助了别人;2. 她挑战了自己。

藏手机

俗话说,七八岁,狗都嫌。二宝正处于这一阶段。

最近他无师自通了一个技能——藏我的手机。最开始趁我洗澡的时候,他悄咪咪地把我的手机藏起来,我吭哧吭哧要找半天。他见我狼狈样,乐不可支,慢慢发展到我稍不留神,手机就不见了。最近他越发肆无忌惮,直接从我手中把手机拽走,然后屁颠屁颠跑开去藏手机。

我寻思着我也没有一天到晚泡在手机里,平时和他玩跟他讲故事教他做作业陪伴也不少,凭什么抢我手机?宝宝玩手机的时间比我还长,为什么二宝不找她的麻烦?我感觉只能用“七八岁狗都嫌”来解释,嗯。

小时候,我也干过类似的事情:藏父亲的打火机。每个人都知道抽烟不好,为了阻止父亲抽烟,藏打火机就成了我的选择。打火机和手机一样,体积小,容易藏,藏好了还不容易找到。不同的是,我只有一个手机,父亲却常备N个打火机,一般是卧室一个,客厅桌上一个,茶几上一个。我必须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仁不让的速度收集好所有的打火机,然后藏在一个安全的地方。父亲常抱有侥幸的心理,一个打火机找不到了就会去其他地方找,结果找了半天一个都找不到。这便是我的胜利。

当然父亲还有最后的手段,他跑到灶台去点烟。

有其父必有其子,所以二宝现在的行为我完全可以理解,也任由他折腾。毕竟,看手机的恶劣程度虽比不上抽烟,那也不是什么好事。但如果说藏手机还情有可原,那现在发展到藏我的拖鞋是怎么回事?我回到家没有拖鞋穿啊啊啊!!!

七八岁,狗都嫌。